校企合作與發展規劃處是為速盈產業園區招商、重大規劃與校企合作的職能部門,其主要職責有:
(1)對速盈發展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定位進行整體設計,組織起草、研究、論證並編製速盈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階段性建設規劃。
(5)擬定速盈的校企合作規劃、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各類規章製度,並組織實施。
(6)了解、掌握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情況,組織二級速盈積極開展實質性的校企合作,協調做好師生到合作企業的頂崗鍛煉或頂崗實習工作。
(7)加強對各二級速盈校企合作項目的督促檢查,及時解決校企合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。負責審核各二級速盈的校企合作項目及其協議書。
(8)負責速盈的校企合作信息、各類情報、文獻資料等的統計、匯編和交流,做好校企合作相關資料的收集、整理和歸檔工作。
(9)負責產業園區招商工作,負責產教融合中心和科創中心日常工作。
(10)負責推進速盈和企業的產學研合作,拓展在應用研究、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領域的合作項目,促進校企合作橫向項目的開發。
(11)負責定期對產業行業發展趨勢、行業企業相關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進行調研,為速盈專業調整與開設提供決策依據。
(12)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規定,對重大涉外問題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及上級外事領導部門匯報。
(13)負責製訂速盈外事工作計劃、經費預算;起草有關規章製度;向有關部門提供外事活動信息。
(14)負責國際合作項目、港澳臺合作、援助項目的管理。
(15)負責與上級外事部門及國(境)外有關機構、部門的聯系工作;歸口負責與國(境)外速盈的校際交流活動。
(16)會同有關部門製訂外專外教聘請計劃,審核擬聘人選,負責合同的簽訂、專家的管理工作。
(17)負責來訪外賓(包括順訪講學及上級主管單位和兄弟單位委托代為接待的外賓)的邀請和接待工作。
(18)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招收來華留學生、港澳臺學生工作;負責來華留學生、港澳臺學生的管理工作。
(19)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管理工作。
(20)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國際學術交流活動。
(21)指導抓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。
(1)對速盈發展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定位進行整體設計,組織起草、研究、論證並編製速盈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階段性建設規劃。
(2)研究速盈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,起草、擬訂速盈改革發展的重要政策。
(3)負責速盈“高水平民辦高職速盈和專業建設 ”統籌協調與管理工作。
(4)負責全校信息化規劃、推進、協調及管理等工作。(5)擬定速盈的校企合作規劃、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各類規章製度,並組織實施。
(6)了解、掌握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情況,組織二級速盈積極開展實質性的校企合作,協調做好師生到合作企業的頂崗鍛煉或頂崗實習工作。
(7)加強對各二級速盈校企合作項目的督促檢查,及時解決校企合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。負責審核各二級速盈的校企合作項目及其協議書。
(8)負責速盈的校企合作信息、各類情報、文獻資料等的統計、匯編和交流,做好校企合作相關資料的收集、整理和歸檔工作。
(9)負責產業園區招商工作,負責產教融合中心和科創中心日常工作。
(10)負責推進速盈和企業的產學研合作,拓展在應用研究、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領域的合作項目,促進校企合作橫向項目的開發。
(11)負責定期對產業行業發展趨勢、行業企業相關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進行調研,為速盈專業調整與開設提供決策依據。
(12)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規定,對重大涉外問題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及上級外事領導部門匯報。
(13)負責製訂速盈外事工作計劃、經費預算;起草有關規章製度;向有關部門提供外事活動信息。
(14)負責國際合作項目、港澳臺合作、援助項目的管理。
(15)負責與上級外事部門及國(境)外有關機構、部門的聯系工作;歸口負責與國(境)外速盈的校際交流活動。
(16)會同有關部門製訂外專外教聘請計劃,審核擬聘人選,負責合同的簽訂、專家的管理工作。
(17)負責來訪外賓(包括順訪講學及上級主管單位和兄弟單位委托代為接待的外賓)的邀請和接待工作。
(18)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招收來華留學生、港澳臺學生工作;負責來華留學生、港澳臺學生的管理工作。
(19)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管理工作。
(20)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國際學術交流活動。
(21)指導抓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。
(22)完成速盈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